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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顺职业技术学院2026年分类考试招生章程
来源: | 作者:编辑部 | 发布时间: 2026-02-12 | 1 次浏览 | 分享到: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贵州省2026年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工作实施方案》的规定,特制定安顺职业技术学院2026年分类考试招生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安顺职业技术学院2026年普通高等教育的分类考试招生工作。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三条 学院全称:安顺职业技术学院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教育

  办学层次:专科

  学校性质:公办

  学校地址:安顺市西秀区工业园区两六路

  安顺职业技术学院是经贵州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设立的全日制公办高等职业院校。学校坐落在王若飞的故乡、以黄果树和龙宫而享誉世界的贵州省安顺市。2018年成为贵州省优质高职院校建设单位,2025年以优秀等次通过贵州省高水平高职学校验收。

  学校占地面积约1200亩,位于安顺西秀产业园区蔡官镇交椅湖畔,拥有专兼结合的教师641人,全日制在校生近13500人。设旅游、经济、医药、护理、现代农业、现代工程、信息工程、学前教育等8个系。开设了服务于大健康医疗、信息大数据、现代农业、旅游、商贸物流、航空和机械加工制造等产业的近30个专业。建有3个国家级骨干专业、2个省级重点专业群,1个省级特色骨干专业群、4个省级骨干专业,2个省级特色骨干专业,2个省级重点(特色)骨干专业。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四条 学院成立由院党委书记、院长、纪委书记和其他院领导班子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招生工作的领导;教务处负责安顺职业技术学院分类考试的考务工作,招生与就业指导处负责招生录取工作。

  第五条 学院成立由分管院长负责,纪委、监察室全程参与的招生录取工作组,具体负责录取和监督工作,确保分类考试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公开”,维护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六条 招生计划详见省招生考试院公布的贵州省2026年高职(专科)分类考试招生专业目录。

  第五章 报名时间、方式及流程

  第七条 招生对象及报名条件

  一、招生对象

  参加贵州省2026年普通高校考试招生报名并选择高职分类考试的考生。

  二、报名条件

  (一)应、往届高中毕业生

  已参加贵州省2026年高职分类考试报名的应、往届高中毕业生。

  (1)2023届及以往高中毕业生,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须完成11门课程考试,考试成绩8门课程达到C等及以上等第;取得高中毕业证书。

  (2)2024届及以后高中毕业生,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须完成10门课程考试,每个科目须达到合格;可取得高中毕业证书。

  (二)应、往届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

  已参加贵州省2026年高职分类考试报名的中等职业学校(含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成人中等专业学校、职业高级中学、技工学校,下同)应、往届毕业生或非我省户籍但在我省中等职业学校就读的应届毕业生,取得中等职业学校毕业证书。

  第八条 志愿填报时间及方式

  填报时间:2026年3月23日9∶00至3月27日18∶00。 

  填报方式:凡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须登录省招生考试院官方网站,根据省招生考试院公布的《2026年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专业目录》和本校的招生章程填报志愿,考生可填报一所院校的六个专业志愿和选择服从调剂选项。

  征集志愿:按照省招生考试院公布的征集志愿时间,符合报考条件未被录取的考生,可登录省招生考试院网站,根据省招生考试院公布的本校招生专业缺额情况和招生章程参加征集,考生可填报一所院校的六个专业志愿和选择服从调剂选项。

  第九条 考试时间及内容

  一、考(测)试时间、内容及方式

  (一)应、往届高中毕业生

  (1)职业技能适应性测试

  测试方式:面试,由学院自主命题并组织测试。测试考生是否具备从事该职业的基础潜能和职业倾向、考生的语言表达和沟通能力、分析判断和解决问题能力、逻辑思维和创新思维能力、身心素质和社会适应能力等,满分为100分。

  (2)测试时间: 

  ①第一轮填报志愿考生:2026年4月2日9:00-11:30(星期四)

  ②征集志愿填报考生:待定

  (3)准考证打印方式及时间:考生于3月31日下午开始可登录安顺职业技术学院官网(网址https://www.asotc.cn)点击准考证打印链接,凭考生号自行打印准考证,并按准考证安排参加测试。

  (二)应、往届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

  1.文化综合考试

  (1)时间:2026年3月14日上午9:00-11:30(星期六)

  (2)考试内容与方式:文化综合考试由省招生考试院统一命题,统一评卷,各市(州)招办组织考试。文化综合科目包含语文、数学、英语。考试根据《中职学校公共基础课课程标准》,按照《贵州省中职生报考高职(专科)院校分类考试文化综合考试说明》执行。 

  2.职业技能测试

  职业技能测试包括专业能力测试和技术技能测试,由学院自主命题并组织测试,满分为100分。专业能力测试以教育部发布的中职专业教学标准中核心专业知识为基本依据,采用笔试考试,重点考察综合专业能力。技术技能测试以教育部发布的中职专业教学标准中核心技术技能为基本依据,以操作为测试内容,充分体现岗位技能、通用技术等。

  (1)测试时间:

  ①第一轮填报志愿考生:2026年4月2日(星期四)

  上午9:00-11:00   专业能力测试(笔试)

  下午13:00开始     技术技能测试(操作)

  ②征集志愿填报考生:待定

  (2)准考证打印方式及时间:考生于3月31日下午开始可登录安顺职业技术学院官网(网址https://www.asotc.cn)点击准考证打印链接,凭考生号自行打印准考证,并按准考证安排参加测试。

  第六章 录取原则

  第十条 按照“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根据考生专业志愿和招生计划,按照考生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若综合成绩总分相同,出现并列,则优先录取职业技能(适应性)测试成绩高的考生。参加分类考试招生的高中毕业生和中职毕业生,均须参加各市(州)招生考试机构组织的体检,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相关规定执行。

  一、综合成绩计算

  (一)应、往届高中毕业生:综合成绩=文化素质成绩(百分制)×40%+职业技能适应性测试成绩×60%。

  (二)应、往届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综合成绩=综合文化考试平均成绩(百分制)×40%+职业技能测试成绩×60%。

  二、特殊专业录取要求

  (一)护理专业:建议女生净身高1.55米及以上,男生净身高1.65米及以上(不在此区间内考生可能会影响后期就业,需慎重填报),五官端正,口齿清楚,无残疾。

  (二)临床医学、医学影像技术、中医康复技术、中药学、药学等专业:无残疾,无色弱、无色盲。矫正视力4.8及以上,镜片度数不超过800度。

  (三)烹饪工艺与营养专业:身体无残疾,无特殊体味,肝功能正常,无任何传染性疾病。

  (四)人工智能技术应用、计算机网络技术、数字媒体技术、无人机应用技术等专业:色盲、色弱、不能准确识别红、黄、绿、蓝、紫各种颜色中任何一种颜色的导线、按键、信号灯、几何图形者限报。建议上肢残疾的考生慎报,可能后期会影响专业学习、就业等。

  (五)机械制造及自动化、智能制造装备技术、新能源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机电一体化技术等专业:建议肢体残疾的考生慎报,可能后期会影响专业学习、就业等。

  三、其他录取说明

  (一)对在校期间获教育部牵头举办的全国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省教育厅牵头举办的省级技能大赛二等奖及以上的中职生,经教育厅组织审核合格后,可免试录取到安顺职业技术学院对口高职专业。

  (二)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属于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将不予录取:

  1.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或参加邪教组织的; 

  2.触犯治安管理处罚法,受到治安管理处罚且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的。

  四、录取通知书发放:录取考生名单经省招生考试院审核公示,于8月份经录取系统投档录取后,制作录取通知书,经邮政专线寄送录取考生。

  五、新生入学后,按省教育厅学籍管理规定对入学新生进行资格审查,如有不符合入学资格的考生,将取消录取资格。

  第十一条 经学校公示确认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2026年全国普通高考。

  第七章 收费标准及奖助学政策

  第十二条 严格按照贵州省物价主管部门准的项目及标准执行。

  学费标准:3850元/年/生

  第十三条 为勤奋学习、品学兼优的学生设立以下奖学金:

  国家层面:国家奖学金10000元/年/生;国家励志奖学金6000元/年/生。

  院级层面:院长奖学金5000元/年/生;院级综合奖学金最高2000元/年/生;“创新创业”双创奖学金最高5000元/项目;专业技能奖学金最高10000元/奖次;“感动校园”特别奖1000元/人;

  第十四条 学院为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生开通“绿色通道”,以保障其顺利入学,并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设立以下助学金:

  国家层面:国家助学金平均3700元/年/生。

  院级层面:特困生助学金最高3500元/年/生。

  其中贵州省脱贫户(原农村建档立卡户)子女依据《贵州省学生资助补助资金管理办法》(黔财教〔2024〕169号)政策文件执行。

  第八章 学历证书的颁发

  第十五条 学生在规定的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内容,达到毕业要求,发给国家承认学历的,经教育部学籍、学历电子注册的安顺职业技术学院专科毕业证书,并以此具印。

  第九章 附则

  第十六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招生政策执行。

  第十七条 本章程由安顺职业技术学院负责解释。

  第十八条 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

  0851-33229847

  监督电话:

  0851-38107544

  学院网址:

  http://www.asotc.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