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省教育厅关于印发<贵州省2026年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的规定,特制定贵州航天职业技术学院2026年分类考试招生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贵州航天职业技术学院2026年普通高等教育的分类考试招生工作。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三条 学院全称:贵州航天职业技术学院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教育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学院性质:公办
学院地址:贵州省遵义市新蒲新区平安大道大学城
学院简介:
贵州航天职业技术学院是2000年5月经贵州省人民政府批准合并组建的省内第一批公办高职高专院校,原隶属于中国航天科工集团有限公司。2014年7月经贵州省人民政府批准加挂贵州航天技师学院牌子,2021年1月划转遵义市人民政府管理。经过20多年的发展,学院已成为集高职、中职全日制学历教育,技师培养、成人教育、社会培训以及职业技能等级评价认定、鉴定等为一体的一所高职院校。
学院依托航天优势资源,办学定位以工科为主,设有机械工程系、电子工程系、汽车工程系、计算机科学系、建筑工程管理系、经济管理系、基础科学系等11个教学和研究机构。现有全日制高职学生1.38万人,教职工555人,其中:正高级职称16人(教授14人),副高级88人(副教授76人),“双师型”教师占比61.38%。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四条 在学院党委的领导下,学院成立由院长任组长的分类考试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以及分类考试招生录取小组,接受贵州省招生考试院的指导,负责制定学院分类考试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讨论决定分类考试招生及录取工作的重大事宜。
第五条 在学院党委的领导下,学院成立由纪委书记任组长,学院纪检监察部门等为成员的招生工作监察小组,负责监督招生工作各项政策的贯彻落实,确保招生工作公开、公正、公平,维护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六条 招生计划专业详见省招生考试院公布的2026年贵州省高职(专科)分类考试招生专业目录。

第五章 报名时间、方式及考试安排
第七条 报名条件:
(一)高中类:需满足我省报名条件,并取得普通高中毕业证书。其中,2023届及以往高中毕业生,其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须完成11门考试科目且有8门成绩达到C等及以上等第;2024届及以后高中毕业生,其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10门科目成绩须达到合格。
(二)中职类:需满足我省报名条件,并取得中等职业学校毕业证书。
(三)专项类:从我省入伍的退役军人,由各市州招生考试机构组织报名;考生参加贵州航天职业技术学院职业技能测试时,需向贵州航天职业技术学院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进行现场审核。
退役军人:持本人户口簿、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学历证明(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历)及《退出现役证》等相关证明材料。
(四)凡报考贵州航天职业技术学院空中乘务、高速铁路客运服务专业的考生需符合下列条件要求并参加面试;空中乘务、高速铁路客运服务专业要求BMI指数18-23,双眼矫正视力不低于C字表0.5(约等于E字表4.7),无色盲、色弱、斜视、弱视、疤痕、纹身、异常体味,口齿清楚,听力正常,形体匀称,无各类慢性传染疾病,五官端正。
1.空中乘务(就业岗位有安检员、空中乘务员、值机、登机、售票、货运岗位等)专业报考要求:2007年1月1日后出生;净身高:男生身高172-183cm,女生身高162-173cm。因就业岗位特殊性,考生本人及直系亲属应无不良行为记录。
2.高速铁路客运服务(就业岗位有动车、高铁车厢乘务员或餐吧乘务员、Z/T/K列车乘务员、乘务安全员(含地铁、轻轨)、车站售票员、车站检票员、车站客运员、车站安检员、车站VIP接待员、铁路客服代表、车站商业服务(商服)等)专业要求:2006年1月1日后出生;净身高:男生身高172-183cm,女生身高162-173cm。
(五)免试生报名
在校期间获教育部牵头举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省教育厅牵头举办的贵州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二等奖及以上的中职生可免试进入高职(专科)院校学习,但专业须相同或相近。经本人向就读中职学校提交申请,经省教育厅审核符合条件的免于参加文化综合考试和职业技能测试录取。
第八条 志愿填报
(一)网上填报志愿时间
第一次填报:2026年3月23日09:00至3月27日18:00,凡符合报考资格的考生,须登录省招生考试院网站,根据省招生考试院公布的《2026年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专业目录》和贵州航天职业技术学院的招生章程,在规定时间填报贵州航天职业技术学院志愿(设六个专业志愿)。
(二)征集志愿
第一轮志愿录取结束后,省招生考试院将公布未完成的招生计划,符合报考条件的未录取考生,可登录省招生考试院官方网站,根据公布的招生专业缺额情况和贵州航天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参加征集。
征集志愿录取成绩原则上使用考生第一轮录取成绩。对于跨专业填报征集志愿的考生,贵州航天职业技术学院重新组织相应的职业技能适应性测试或职业技能测试,并以新的测试成绩进行录取。
第九条 考试安排:
(一)应、往届高中生考试
1.第一次填报志愿的考生职业技能适应性测试时间、地点:2026年4月3日9:00~17:00、贵州航天职业技术学院新蒲大学城(新蒲校区)。
2.成绩计算方式:按“文化素质*0.4+职业技能适应性测试*0.6=考生成绩(100分制)”计算。
(二)应、往届中职毕业生考试
包括文化综合考试和职业技能测试两部分。
1.文化综合考试
时间:2026年3月14日上午9:00—11:30
考试内容与方式:由各市州招生考试机构组织考试。考试内容包含语文、数学、英语三个科目,总分300分,按《贵州省中职生报考高职(专科)院校分类考试文化综合考试说明》执行。
2.职业技能测试
第一次填报志愿的考生测试时间、地点:2026年4月3日9:00~17:00、贵州航天职业技术学院新蒲大学城(新蒲校区)。
3.成绩计算方式:“文化综合考试*0.4+职业技能测试(专业能力测试*0.4+技术技能测试*0.6)*0.6=考生成绩(100分制)”计算。
(三)退役军人考试
1.第一次填报志愿的考生职业技能适应性测试时间、地点:2026年4月3日9:00~17:00、贵州航天职业技术学院新蒲大学城(新蒲校区)。
2.成绩计算方式:职业技能适应性测试,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
(四)考试要求
考生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参加考试,如测试时间发生变化,贵州航天职业技术学院将通过学校官网进行公布,第二次职业技能测试时间另行通知,请报考贵州航天职业技术学院考生密切关注学院官网。
第六章 录取原则
第十条 录取
(一)坚持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按照“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进行录取。
(二)根据考生专业志愿和招生计划,按考生专业志愿先后及综合成绩评定择优录取。根据考生报考情况,各专业按计划从高分往低分录取;未被录取的线上生,如考生服从调剂,可调剂录取到其他尚有计划缺额的专业;录取人数不超过公布分类考试招生总计划。
(三)录取工作在省招生考试院指导下,由贵州航天职业技术学院组织录取,考生被贵州航天职业技术学院录取后,享受与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录取的新生相同待遇。
第十一条 经省教育厅、省招生考试院及贵州航天职业技术学院公示确认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2026年全国普通高考。
第七章 收费标准及奖助学政策
第十二条 严格按贵州省物价主管部门批准的项目及标准执行。广告艺术设计专业:7000元/年/人,其他专业3850元/年/人。
第十三条 奖学金:
(一)国家奖学金:奖励金额10000元/年/人。
(二)励志奖学金:奖励金额6000元/年/人。
第十四条 助学金及其它资助:
(一)助学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金额2500-5000元/年/人。
(二)脱贫家庭学生(原建档立卡)全覆盖享受贵州省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专项学生资助及国家教育资助。
(三)新生凭录取通知书可前往户籍所在地县级教育局资助中心办理国家助学贷款。
(四)学院全面开办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所有业务。
(五)学院设有勤工助学岗位,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完成学业,让学生在接触社会实践中发挥自己特长,为今后就业增添竞争力。
第八章 学历证书的颁发
第十五条 学生在规定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内容,达到毕业要求,发给国家承认学历、经教育部学籍、学历电子注册的贵州航天职业技术学院专科毕业证书,并以此具印。
第九章 附则
第十六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招生政策执行。
第十七条 本章程由贵州航天职业技术学院负责解释。
第十八条 联系方式:
招生咨询电话:0851-23235167、23235967
网址:https://www.gzhtzy.edu.cn/
地址:贵州省遵义市新蒲新区平安大道大学城
邮编:563000